府治被火焚
《智囊》〔明代〕
况守时,府治被火焚,文卷悉烬,砾火者,一吏也。火熄,况守出坐砾场上,呼吏痛杖一百,喝使归不,亟自草奏,一力归罪己躬,更不以累吏也。初吏自知当死,况守叹曰:“此固太守事也,小吏何足当哉!”奏上,罪止罚俸。公之周旋小吏如此,所以威行而无怨。使以今人处此,即自己之罪尚欲推之下人,况肯代人受过乎?公之品,于是不可及矣!
译文及注释
译文
况钟担任太守时,官府衙门被大火烧毁,所有的文书卷宗都化为了灰烬。这场火灾的肇事者,是一名小吏。火势熄灭后,况钟走出衙门,坐在满是碎石的场地上,将那名小吏叫来,狠狠地责打了他一百杖,随后大声呵斥他回家去。紧接着,况钟自己立即起草奏章,将这场火灾的全部责任都揽到了自己身上,丝毫没有牵连到那名小吏。起初,那名小吏自知闯下大祸,必死无疑。但况钟却叹息道:“这本来就是太守应该承担的责任,一个小吏怎么能够承担得起呢!”奏章上呈后,皇帝只处罚了况钟扣减俸禄的轻微惩罚。况钟对待这样的小吏都能如此周到考虑,因此他的威望得以树立而无人怨恨。如果换成现在的人来处理此事,恐怕连自己的过错都想
与人书六
顾炎武〔明代〕
生平所见之友,以穷以老而遂于衰颓者,十居七八。赤豹,君子也,久居江东,得无有陨获之叹乎?昔在泽州,得拙诗,深有所感,复书曰:“老则息矣,能无倦哉?”此言非也。夫子“归与归与”,未尝一日忘天下也。故君子之学,死而后已。
菜人哀
屈大均〔明代〕
岁大饥,人自卖身为肉于市曰菜人。有赘某家者,其妇忽持钱三千与夫,使速归。已含泪而去,夫迹之,已断手臂,悬市中矣。
夫妇年饥同饿死,不如妾向菜人市。
得钱三千资夫归,一脔可以行一里。
芙蓉肌理烹生香,乳作馄饨人争尝。
两肱先断挂屠店,徐割股腴持作汤。
不令命绝要鲜肉,片片看入饥人腹。
男肉腥臊不可餐,女肤脂凝少汗粟。
三日肉尽馀一魂,求夫何处斜阳昏。
天生妇作菜人好,能使夫归得终老。
生葬肠中饱几人,却幸乌鸢啄不早。